参展事项2024中国(河北)国际燃气应用与技术装备展览会
中文(简体)
设为首页 网站后台
我要参展
 
 当前位置: 首页>我要参展>参展事项
1、未经组委会同意,参展商不得任意转让展位,一经发现,即撤销其参展资格。

2、参展单位详细填写好《参展合同表》并加盖公章,邮寄或扫描件至组委会。

3、报名后,参展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。

4、展位安排以“先报名、先交款、先安排”为原则,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展位予以调整。